为进一步规范淇县建筑市场行为,保障公众安全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淇县建设局特制定以下建筑资质审批通知:
一、申请资格
1.建筑业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企业资质证书,证书有效期内方可申请。
2.个人业务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内方可申请。
3.申请人或其从业人员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二、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明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行业资质证书及业绩证明
4.个人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明
5.企业声明材料和信用证明文件
6.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须出具“建筑资质审批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递交至淇县建设局窗口。
2.淇县建设局负责人审核决定,经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发放《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3.所有申请材料均应真实、准确、完整,如出现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将被取消资质认定及追究相关责任。
四、期限及费用
1.申请期限:工作日5天内反馈
2.费用标准:按规定收取有关费用
五、补充说明
1.建筑资质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到期申请延期,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2.资质证书相对于企业的规模、经营范围、技术水平等进行等级划分。
3.企业资质等级的提高应经过相应技术水平、人员配备、设备能力、经济实力等检验。
4.建设单位在施工和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材料供应、设备租赁等领域委派企业时,有权查验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文件,并对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任何企业和个人如有违规操作,都将面临惩罚性决策及行政处罚。
六、联系方式
淇县建设局地址:河南省淇县东英路
联系电话:0379-xxxxxxx
传真号码:0379-xxxxxxx
邮箱地址:xxxxxx@xxx.com
以上内容仅供借鉴,淇县建设局保留业务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