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公路监理资质评审专家库管理,保障评审活动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路监理资质评审专家的入库、抽取、考核及退出等管理活动。专家库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统一组建,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资源共享。
第三条专家库管理遵循"统一标准、动态考核、分级负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专家入库条件
第四条申请入库专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从事公路工程监理或相关技术工作满10年,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同等水平认定标准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2. 熟悉公路监理资质评审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近5年参与过2个以上公路工程监理项目;
3. 无行贿受贿、重大质量事故等不良记录,签署廉洁承诺书;
4. 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可胜任评审工作。
第三章 专家库运行机制
第五条专家抽取采用"双随机"模式:
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随机抽取;特殊项目需抽取省外专家的,应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第六条实行回避制度,专家与被评审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明回避。
第四章 考核与监督
第七条考核分为日常行为记录与年度综合评价:
1. 日常考核由招标人、交易中心对专家出勤、专业水平等打分;
2. 年度考核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不合格者暂停抽取1年。
第八条建立信用档案,违规行为纳入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