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线
    咨询
  • 免费
    试用

卫辉市公路工程资质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3-23 15:57:10

https://jian-housekeeper.oss-cn-beijing.aliyuncs.com/news/bannerImage/541046.jpg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资质评审专家库管理,保障评审活动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第26号令)及《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结合卫辉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资质评审专家的选聘、抽取、考核及专家库的组建、维护、监督等活动。

第三条专家库管理遵循"统一标准、动态管理、资源共享、安全高效"原则,依托省级专家库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推行远程异地评标模式。

第二章 专家资格与选聘

第四条入库专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从事公路工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

2. 近3年参与过至少2个公路工程项目评审或技术咨询;

3. 熟悉电子评标系统操作,通过市级以上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培训考核;

4. 无刑事处罚、失信记录或重大评审过失史。

第五条选聘程序:

1. 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提交《专家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2. 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

3. 通过初审者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与面试;

4. 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纳入专家库。

第三章 专家库运行与管理

第六条专家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 国家级项目:从国家重点公路工程专家库中抽取;
  • 省级以下项目:优先从省级库抽取,不足时补充市级库专家。
  • 第七条专家抽取采用"双随机"机制:

    1. 评审前1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系统随机抽取;

    2. 技术复杂项目可定向邀请不超过评委总数的1/3。

    第八条建立专家履职档案,记录参评次数、质量评价及违规行为,作为续聘或清退依据。

    第四章 监督与责任

    第九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专家库日常监管,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检查,重点核查:

    1. 专家回避制度执行情况;

    2. 评审结果异议处理流程规范性。

    第十条专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予以清退:

    1. 提供虚假材料获取资格;

    2. 泄露评审信息或收受利益输送;

    3. 连续3次无正当理由缺席评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卫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