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同时满足资产、人员、业绩三方面核心要求方可申报。
1. 企业资产
企业净资产需达到800万元以上。2. 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需配备不少于4名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中级职称人员: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现场管理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需涵盖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关键岗位。技术工人: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3. 企业工程业绩
企业近5年需承担过2项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且工程质量合格。
二、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企业需提前备齐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扫描件:
1.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章程(需加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章)。
4. 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
5.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
6. 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7.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8.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及其主持完成的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的证明材料。
9.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材料(需提供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参保人员名册及缴费凭证)。
三、线上申报流程
资质申报已全面实行线上办理,主要流程如下:
1.系统填报:登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进入“电子政务办事大厅”,在“建筑业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业务信息,并上传全套申报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2.自动受理:企业在系统提交申报后的5个工作日,系统将自动受理,企业可自行在系统内打印受理通知单。
3.部门审核: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在其官方网站及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4.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后,审批决定将在上述网站正式发布通告。
5.证书颁发:准予许可的,企业可在承诺时间内获取电子版或纸质版资质证书。
四、资质承包范围
取得二级资质后,企业可承担以下工程: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具体可承接项目包括中型公共建筑(如酒店、学校)的智能化系统,以及小型工业智能化项目的建设与改造。
五、注意事项
1.办理时效:通常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采用承诺制办理的地区可缩短至15个工作日;涉及多部门联合审查的复杂情况,办理时间可能相应延长。
2.资质衔接:根据最新政策,原有的施工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可直接换领相同专业的二级资质证书,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即可申请换领。
3.咨询服务: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021)962683,或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的在线咨询渠道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