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减轻疫情等突发因素对文旅行业造成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文化和旅游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河南省范围内部分文化和旅游资质有效期延期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期适用范围
下列于2025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文化和旅游领域资质证明,其有效期统一自动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营业性演出场所备案证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单位认定证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二、延期办理流程
(一)自动延期类资质
符合第一条款项的资质持有人无需提交申请,由“河南省文化旅游智慧监管平台”在2025年12月自动完成有效期标注更新。持有人可于2026年1月15日后登录平台查询更新结果。
(二)需登记确认类资质
下列资质需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线上确认:
1.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2. 旅游民宿星级评定证书
3. 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认定文件
确认路径:访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进入“资质管理”专栏→登录法人账号→选择“资质延期确认”模块→勾选需延期的资质编号→提交确认申请。
三、特殊情况说明
1. 涉及行政处罚尚在整改期的机构,须完成整改并经属地文旅部门复核通过后方可享受延期政策
2. 因机构注销、营业范围变更等原因不再符合原资质条件的,不予延期
3. 延期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属地文旅部门可依法中止延期效力
四、监督管理要求
各级文旅行政部门应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使用过期资质开展经营、伪造延期证明等行为,将依照《旅游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规严肃处理。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请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接文旅专席,或前往各地市文旅局行政审批大厅现场办理。技术问题可联系智慧监管平台运维中心(0371-88906532)。
特此公告。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