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6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方便理解文件精神,现就《管理办法》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标准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是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支撑。在国家层面制度建设方面,2017年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6年住建部印发《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改革方向。2024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明确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规定,由国务院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标准化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在省级法规政策方面,2021年省人大出台《河南省标准化条例》,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管理要求,我厅承担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实施工作,但多年以来,一直缺少省级层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管理制度,以及对应省部级工程建设标准管理的政策机制。
二、制定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标准化工作要求,规范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提升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质量和实施效益,以高质量的标准支撑和促进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标准化条例》、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意见》等法律法规。
四、主要特点
一是进一步规范标准编制流程。明确了标准的立项、编制、公开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使标准编制流程更加明细,编制过程更加可控。
二是进一步严格标准立项条件。针对近年来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立项把关不够严,立项过多的实际,提出标准立项不仅要符合第九条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的四条原则,还需符合第十一条立项应具备的四个条件,从而严把立项关口,进而增强标准编制的针对性、实用性,提升标准的编制质量。
三是进一步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明确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实施过渡期,其中强制性标准为不少于6个月,推荐性标准为不少于3个月。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宣贯和培训着重进行了强调。明确了对标准实施的监管职责、监管方式以及责任追究。
五、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标准的制定、复审与修订、实施与监督、附则五大部分,共三十五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6条。明确了本办法出台目的、适用范围、定义、分类。规定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和工程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职责。明确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立项分类。
第二章,标准的制定。共16条。规定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立项项目应具备的条件、优先立项的原则、立项流程、制定程序和相关单位在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对标准信息变更、延期与终止提出了要求。规定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备案、编号、出版和存档等内容。
第三章,复审与修订。共4条。规定了标准复审的程序,提出了标准及时复审的要求,对复审结论为修订的,规定了相应的后续处理方式。
第四章,实施与监督。共7条。明确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宣贯主体和培训要求,提出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反馈的要求。明确了标准实施主体的职责,对标准的实施过渡期、投诉和举报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附则。共2条。主要明确了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属、实施日期和期限。
原文链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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