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25〕27号)《河南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意见》(豫安委〔2023〕2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河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我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充分发挥安责险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服务功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五部分,主要明确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到2025年底,实现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切实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服务保障作用。
第二部分“投保与承保”,明确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原则上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投保,明确承保机构条件、保险费率构成、费用列支与期限、保险范围及责任限额,保障投保与承保规范有序 。
第三部分“保险理赔”,明确了承保机构应当建立快速理赔和预付赔款机制,提高保险理赔效率,投保企业和承保机构需配合对方工作,明确理赔时限、标准及拒赔告知等要求,确保理赔高效公正。
第四部分“事故预防”,明确了承保机构或其委托的第三方需具备相应能力并遵循相关规定,事故预防费用投入与使用要求,以及投保企业和承保机构在事故预防服务中的责任与义务 。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以及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了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宣传引导等具体工作举措。
原文链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关于印发 《河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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